在15日公佈的《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》一文中,“公平”一詞債務整合共出現了20次,引人矚目。
  【百姓期待情趣用品】浙江迷西仕服飾公司董事長餘強春說:“遇到貸款、拿地、繳稅,民企總覺得矮人一等,期待全會後,這種不公加速打破。”
  【決定亮點】保證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、公開公平公正參設計裝潢與市場競爭。廢除對非公有制經濟各種形式的不合理規定,消除各種隱性壁壘。
  【專家解讀】“全會在完善基本經濟制度方面的一大太平洋房屋突破和創新,就是更加公平地對待和認識各種所有制經濟。”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楊偉民說,“這次對公有制經濟和非公有制經濟的定位十分鮮明,二者沒有老大、老二之分。”
  城太平洋房屋鄉建設用地:同等入市、同權同價
  【百姓期待】“土地同權同價令人充滿期待,希望儘快落到實處,讓農民更多享受到土地紅利。”陝西省商南縣任家溝村支書汪裕禮說。
  【決定亮點】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。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前提下,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、租賃、入股,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、同權同價。建立兼顧國家、集體、個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,合理提高個人收益。
  【專家解讀】“同地同權同價解決了‘要不要’的問題,更要依法實踐。要解放思想,頂層設計與基層實踐相結合,賦權於民,以平等的產權、同等的收益為基礎,從農村突破,向城鄉一體化總目標邁進。”國土資源部土地爭議調處事務中心主任孫英輝說。
  公共服務:要素平等交換、資源均衡配置
  【百姓期待】江蘇籍裝修工人馮松明來北京打工多年,小女兒一直帶在身邊。他希望,將來女兒能有與城裡孩子同等接受教育的權利。
  【決定亮點】推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均衡配置。
  【專家解讀】“實現城鄉公共服務全覆蓋、均等化的一個重要前提,就是要積極推行城鄉公共服務基礎設施的標準化建設,讓城鄉居民公平享受到經濟社會發展的成果。”國家行政學院決策咨詢部研究員王小廣說。
  司法公正:奠定社會公平正義的基礎
  【百姓期待】重慶市民營企業協會會長王金山說,建立良好的法制環境,一要制定完善規則,二要靠嚴格執法。
  【決定亮點】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。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法律的特權。
  【專家解讀】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認為,司法公正是社會公平公正的基礎和底線。要通過深化司法體制改革,建立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的制度,讓人民群眾真切地在司法實踐中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義。
  機會平等:招工用人一視同仁,擇天下英才用之
  【百姓期待】北京外國語大學大四學生小朱說:“聽師兄師姐說,招工單位不愛招女生,有時連面試機會都不給。這種情況會改變嗎?”
  【決定亮點】健全促進就業創業體制機制。規範招人用人制度,消除城鄉、行業、身份、性別等一切影響平等就業的制度障礙和就業歧視。建立集聚人才體制機制,擇天下英才而用之。
  【專家解讀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際勞動保障研究所所長莫榮說,讓人才流動起來是我國經濟增長的一個重要源泉。消除就業歧視,將為我國經濟健康發展提供重要保障。
  收入分配改革:構建“橄欖型”分配格局
  【百姓期待】西安市民張玉霞說,收入分配的城鄉差距、行業差距、職位差距三把“剪刀”減掉的是一些居民的幸福感,剪出的是不公感。希望這種情況加速改善。
  【決定亮點】建立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,保護合法收入,調節過高收入,清理規範隱性收入,取締非法收入,增加低收入者收入,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,努力縮小城鄉、區域、行業收入分配差距,逐步形成橄欖型分配格局。
  【專家解讀】四川省社科院社會學研究員胡光偉說,收入差距過大已經成為降低社會幸福感的重要原因。很多時候,收入高還是低,靠的不是聰明才智和勤奮勞動,而是看你的屁股坐在哪兒。只有把社會財富這個“蛋糕”分好,才有利於實現共同富裕。
  社會保障改革:減少特權、增加平等
  【百姓期待】遼寧沈陽69歲的退休工人葉成柏說:“工人的退休金每月只有1000多元,而同等條件退在機關事業單位的至少有4000多元,你說這合理嗎?”
  【決定亮點】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。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、基本醫療保險制度。推進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統籌發展。
  【專家解讀】王小廣認為,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是一個涉及面廣、利益調整較大的艱巨任務,與行政體制、金融稅制、新型城鎮化、戶籍制度、醫療衛生體制等一系列改革緊密關聯,只有充分考慮當前利益和長遠持續,減少盲目性、增加理性,減少特權、增加平等,才可能實現目標。新華社
  ■他山之石
  國外的官邸制
  三中全會《決定》中提出要探索實行官邸制。那麼,國外的官邸制是什麼情況呢?
  官邸,是國家為一定級別的官員在任期內提供的居所。其中典型的代表包括美國總統的白宮、法國總統的愛麗舍宮和英國首相的唐寧街10號等。官邸制,簡單說來,就是國家官員的住房制度,已在國外實施多年。
  在美國,幾乎所有的州都有專門的官邸,供州長及其家庭使用。這些官邸不僅是每個州州長家庭的主要居所,也是當地面向全國的一個門戶。
  在加拿大,政府除了為總理、國家機構負責人等準備官邸之外,還為各個區域的長官、外國駐加拿大大使以及來訪的國外政要提供官邸。
  德國實行官邸制的對象主要是在任的高級公務人員,包括總理和聯邦政府各部部長。除總理必須居住官邸外,各部部長可以有一定的靈活性。
  印度政府為國家官員在全國設立了30多個官邸,這些官邸中大多居住過多位地方領導人。
  各國實行官邸制的範圍、對象、標準和靈活性不一,但也具有幾大共性:一、官員對官邸只有居住權,沒有產權;二、任職期間入住,卸任後搬出;三、官邸基本由國家所有,或由國家租用,按照規定配置內部設施,費用由國家承擔。另外,很多國家規定官員住房、薪酬等待遇必須公開透明。新華社  (原標題:三中全會“公平”改革有7大亮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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